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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沉雪不过一个十岁出头的女孩子,能知道什么?

她摇了摇头:“民女不清楚,只是当时哥哥的好友还有村民都站出来指认哥哥,县令由此结了案。但殿下请您相信,民女的哥哥绝不会杀人的。”

周嘉荣见从她嘴里问不出什么来,便道:“你在客栈休息吧,柴顺会替你将房费和饭钱交了,你安心住着。我去大理寺查查你哥哥案子的卷宗!”

死刑要复核,势必会将详细的卷宗呈递上来,看这个可比问纪沉雪清楚多了。

纪沉雪见周嘉荣是真要管她哥哥的事,就跟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,扔开被子,再次下跪磕头:“殿下大恩大德,民女兄妹没齿难忘!”

周嘉荣摆了摆手:“起来吧,呆在客栈好好休息,若有什么事,可以让店小二去大理寺寻柴顺!”

从客栈回到大理寺,周嘉荣便向同僚问起了大同府成县这桩案子。

差吏找了半天,总算在一堆还未来得及复核的案子中找到了纪天明的卷宗。七月末出的人命官司,查案判案,禀报知府,一级一级传达,近四个月过去了,案子才走到大理寺。

周嘉荣打开仔细看了一遍,卷宗的内容非常详实,人证物证皆俱全,如果卷宗内容属实,那这个案子判得不冤,难怪能过刑部那一关,如果不是他特意将此案调出来查阅,估计过阵子,大理寺这边的复核也会通过。

在此案中,有两个非常重要的证据证人对纪天明极为不利,也是判刑的依据。

其一是砍下钱氏头颅的那把凶器乃是事发六天前,纪天明从镇上的铁匠铺子所购买的,事发后被抛在了距离纪家不远的一口枯井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