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起乘坐交通工具,他可能更喜欢用双脚丈量地面……不对啊。
我猛然回神。
“你喜欢跑步,”我又问,“怎么不去参加奥运会?博尔特的世界纪录就靠你打破了!”
“本来想的。”
赫尔墨斯听我这么说,干脆双手抱头,往脏兮兮的地面一趟,仰面看我:“但后来我好几次偷东西入狱,前科累累,蹲局子的时间太长,挺耽误训练和报名参赛。”
我:“……”
希腊神话里的赫尔墨斯一出生就去偷阿波罗的牛,之后更是战绩果果。
他可是小偷和诈骗行业的老祖宗。
所以洛基才说赫尔墨斯和他是“同行”。
但说句不太好的话,就算是小偷,做好了也不是不行吧?
我的脑海中瞬间想到什么怪盗罗平,什么《十一罗汉》,什么猫眼三姐妹等等一系列传说电影动画的人设。
“你就不能钻研一下,”我忍不住吐槽,“当个大盗也挺好的?”
不比在桥洞下面玩骰子有出息吗!
“你以为我想不到啊,小丫头?”
赫尔墨斯得意地笑了一声:“我啊,在你出生之前就想到了!差不多二十年前吧,我一想现在都是科技社会了,以后就算要当小偷,只靠跟踪撬锁身手好也是不行的。所以我就开始研究电子锁,那可是二十年前!”
二十年前,也就是一九九八年,我还没出生呢。
那会的电脑还是s98系统,赫尔墨斯就开始研究电子锁。
我微微瞪大眼:这多超前啊!
“结果呢,不小心研究的太彻底了,刚好我那会在硅谷,和互联网之神一合计,就搞了个电子锁的新技术,开了公司,还差点上市。就在上市之前,我穿着别人塞给我的西服就在想——搞了这么多,我不还是在经商吗?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