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这片混的都清楚,百花胡同是盛三的地盘儿,不能进,里面的人碰不得。
“爷,三爷饶命,真不知道是您的人,不敢了,再也不敢了……”那几个地痞认怂讨饶,在盛牧辞一声滚后,他们扶起领头的立马落荒而逃。
盛牧辞回头看宋黎,发现她也在看着自己,直勾勾的,眼里有水光,像是要哭。
“吓到了?”盛牧辞伸手抱她到怀里,因她手里拿着一串糖葫芦,没法搂严实。
他们之间隔着一段隐秘的空隙,宋黎摇摇头,仰起脸,笑里含着鼻音:“我刚想说是你女朋友,吓唬他们呢。”
盛牧辞笑,去摸她的头。
她却在这时毫无征兆地掉起了眼泪,似是昨夜忍到现在,他来了,总算是可以哭了。
宋黎低下头,泪珠子一滴滴落在地上衣上,心想相认是好事情,不应该哭,又忙仓促用手背抹去。
她一掉眼泪,盛牧辞便敛去笑意,捧起她脸,指腹轻轻揩去她眼角的潮湿:“我不在的时候受了气?是谁招惹你了?”
“没有……没有……”
宋黎哭得不能自已,喉咙哽住,调整了半晌呼吸,她紧紧拉住他一根手指,抬起眼睫:“盛牧辞,是你吗?是不是你?”
她噙着泪光,眸子里满怀期许,话说得语无伦次,急切地想要听到最后的答案。
盛牧辞懂她在问什么,把她的脸按到自己身前,轻轻在她耳边说:“我看到了,你衣柜里我的校服。”
真的是他……
如果非要形容那瞬间的感受,大约是欣喜若狂。
宋黎眼一眨,泪珠子滑下来,再眨,流淌出的泪水把他的衬衫浸湿了一片。
“怎么回事妹妹,长大了还更爱哭了?”盛牧辞唇贴着她耳朵,轻笑调侃。
宋黎抽泣着,停不住。
其实她都不晓得自己哭的初衷,或许只是感性地在为和他错过的那十八年感到可惜。
为什么还没有人发明出预知未来的道具呢,她曾经以为自己什么都没了,寄人篱下地长大,还为一段错的感情伤怀。
如果早知道多年后还有他疼,那时候她就不走了,何必重新认识,又分隔两地这么些年。
“不哭了。”盛牧辞的手覆到她后背,拍抚着,轻哄:“怪我,怪我一直没认出你。”
糖葫芦啪嗒掉地,宋黎搂上他腰,呜咽着往他怀里蹭。
哭着哭着,到最后宋黎声音慢慢低下来,只偶尔有一下微弱的哭嗝。
盛牧辞离近她脸:“先回去好不好?”
那时宋黎才想起来,自己和他还站在杂沓的巷口,全程都有人瞧着……她咬唇,有些难堪地点点头。
盛牧辞牵着她走进四合院,如意门合上的瞬间,仿佛身处在尘世喧嚣打扰不到的净地。
当初在外面捡到这个小女孩的时候,谁能想到,二十多年后,自己会亲自牵着她走进来。
两回她都是在哭,鼻子都哭得很红,偏右那一点小小的朱砂痣很可爱,和小时候一样,显得人娇娇糯糯的。
原来在纽约的久别都不算久别,今天才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久别重逢。
宋黎在缘分的奇妙中沉浸着,刚踏进院子,身子忽地被一把搂过去,撞到他胸膛,鼻尖瞬息盈满了这个男人的气息。
“终于没有人了宝宝。”盛牧辞顷刻间哑了声,牢牢握着她腰,另一只手陷到她发间。
宋黎清晰感觉到他心口气息的起伏,意识到,他似乎就要把不住了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