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,还没找到她。
一想到昨天她还好端端地在面前,他就不能自控地心惊肉跳。
盛牧辞从未想过这世上会有一个女孩子,能够将他凉薄的心拨动得情绪沉浮。
很奇怪,她总是恼嗔他的不是,但他没有过一回反感。
这姑娘,她有些稚拙,但那是可爱的,性子略犟,不太肯服软,不过是非面前,她有着这年龄少有的通情达理。
就像得知十四是他的军犬后,害怕,却也会对他说:“你把十四放出来吧。”
尽管被他气下车,想起他开了远路,还是会回过头,歪着脑袋往车窗里递进一瓶酸梅汁,柔声提醒他,不要疲劳驾驶。
她很单纯,喜怒哀乐都很单纯。
爱哭,但爱忍着哭。
前一会儿还口口声声和他不熟,之后听完一首钢琴曲,就全都忘到脑后了,亮着盈盈的眼睛,望着他:“盛牧辞,你会弹钢琴耶!”
那模样惊喜又崇拜,清越的嗓子有山情水韵的味道,干净得如出岫的云。
——你手有没有事?
——别惯着他!
——可是,你没穿衣服。
——您能给个准话吗?到底……要不要我管?
——我是怕你带护腰不舒服……
……
他惊奇地发现,和她相处的情形,自己竟然都记得。
可现在大海里捞针,怎么都寻不到她。
盛牧辞越发气急,拳头狠狠砸在废车上,嘲哳一声巨响。
“汪——汪汪——”远处的十四突然朝着一辆车,吼叫出声。
盛牧辞猛地回眸,直奔上前。
是辆老旧的改装汽车,歪在一个不起眼在角落里,十四跃起前蹄,往后备箱跳。
盛牧辞立刻懂了,砸窗开门,掀开后座的内饰板,手电的光照进去,他眼底划过一丝喜色。
她真的在里面。
蜷躺着,脸色惨白,头发都被冷汗浸湿了,沾在额鬓,闭着眼,已经不省人事。
“宋黎,宋黎!”
宋黎做了个很长很长的梦。
梦见五岁时,妈妈带她到京市的某栋别墅里,告诉她,这里是她爸爸的家,要她乖乖在门口等。
宋黎便乖乖等,等到了那个陌生的男人回家,他在沙发埋头为难了两个钟头,最终还是叫下人清出了空房间给她住。
男人有着优雅而温柔的外表,可宋黎住进别墅的第一晚,就看见他在楼下,暴怒地和女主人吵了一架。
原因是……
女主人,他名正言顺的妻子,不允许她这个私生女留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