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不为财,出手大方,又有见识。
很在圈子里闯出名气。
那真是意气风发的年月,留着一头及肩的头发,提一个深咖色的老旧皮箱。一件风衣,一双皮靴,就是他的全部家当。
在路上呼朋引伴,喝最烈的酒,一路引吭高歌。
当然他也上过当,在阴沟里翻过船,打过架,也挨过打。
要说起来,他遇上向毅那年,正好是落拓失意的时候。
彼时被一个路上认识的朋友出卖,赔进去了一大笔钱,又不好意思伸手找家里要,就典当了他前两年收罗的所有东西,赔得是一无所有。
初见向毅那会儿,他就看这男人不太顺眼。
倒也不为其他的,大概是长得好看的看见另外一个长得更好的,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二情绪作祟。
那会儿的向毅标准少爷做派,人群环绕,矜贵奢靡。
笑起来嘴角带着坏,一看就是个一肚子算计的家伙。
他们偶然结识,周边的人都对向毅阿谀奉承,背地却也说这人心狠手辣。说他是国内最大轮船制造商的儿子,母亲早死,家里那些八卦真要细数起来三天三夜也说不完。
但那会儿的林三儿从来不懂掩藏自己,合得来就是朋友,合不来就大路朝天各走一边。他把向毅归结为合不来那伙人,偶然碰上了,话都懒得搭理。
偏偏这样的态度,却引来向毅的一再招惹。
年纪相当,一个不耐烦,一个就爱看他不耐烦。
被惹急了,拎着箱子横跨大半个国土,那人也能随后追上来。
当时的林正军如此赤忱直白,被追着跑得久了,也觉得自己过分。有了这点愧疚,同路时也愿意和姓向的聊聊。
这聊得深了,就发现自己实际上也没多讨厌对方。
他们有很多共同的兴趣爱好,审美一致,谈天说地惊人的契合。
短短一年时间,林三儿承认了这个朋友。
甚至他觉得是最好最好的那种朋友。
如果不是后来糊里糊涂就被拐上了一张床,他就不会知道,所有的共同爱好,志趣相投,只是一场蓄谋已久。
原来这个世界上男人和男人也能上床,他从没有觉得如此混乱过,更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,见识了很多他从前闻所未闻的事情。
但被欺骗的愤怒依然占了上风,向毅的刻意靠近,有目的,有计划,每剥开一层对他来说都是不能忍受的伤害。
他们吵架,互殴,歇斯底里。
吵得狠了,他会说:“向毅,你他妈就是一神经病!你说你爸是变态,男女不忌没有底线!你有样学样,不愧是你爸的种!你又好到哪儿去!”
这种时候的向毅是最疯的,当初接近他时眉眼所有的调笑平和尽数掩去,露出他最深层最阴暗最不能让人触碰的那一面。
他会抓着他的手,用力到捏出青紫的印记。
然后咬牙告诉他:“你说对了,我他妈还真是一神经病!我告诉你,我向毅要的人千方百计我都得得到,你这辈子都别想摆脱我了。”
说着这样的狠话,眼底却有被撕开皮层露出的旧伤,是那个年纪的向毅还不能做到全部隐藏所露出的痕迹。
他逐渐窥探到这个叫向毅的男人最真实的一面。
当时的向毅还是年轻了些,他志在必得,野性难驯又自大。这样的性格注定他做不出也不屑真的把林三儿强制怎么着。
只是那三年间,他们像两只恶犬,见面就互咬。